08年中国音协音乐考级河南考区考试报名简章
录入时间:2008-7-16    来  源:          

sp;  2、练习曲:各条练习曲均应认真练习。考试时考生自选一首带“※”标记的练习曲应试。取消原来对第七级至第十级的考生可视谱演奏练习曲的规定。

    3、协奏曲:除第一级外,其他各级均须自选一首协奏曲的第一乐章应试。考试时,除门德尔松协奏曲必须演奏完中部的华彩段(Cadenza)后结束外,其他的协奏曲均不演奏华彩段。

    4、外国乐曲:一级考生可任选其中一首应考。二级以上考生免试。

    5、中国乐曲:第一至三级的考生可自选一首民歌或民歌改编的小曲,第三级的自选曲必须是具有换把位的曲目。第四级以上(含第四级)的考生按规定曲目内容自选一首应考(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的“附:”,乐谱见《全国小提琴演奏业余考级中国作品集4-10级》)。

    三、其他:

    1、三级考生要学会换把(自选中国乐曲也须符合本要求);四级考生应学会揉弦(Vibrato);六级以上的考生要会自己调音;八级考生必须掌握跳弓。

    2、除35岁以上人员外,其他考生一律要求背谱演奏。考试中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

    预告:《全国小提琴演奏考级作品集(新编第一版)》(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蒋雄达)已于2007年12月出版,在此之前使用的教材与新出版的教材在2008年的考级活动中同时使用,此后,中国音协音乐考级活动将停止使用旧教材,全面启用新考级教材。


 手风琴专业考级要求

    一、教材:

    1、《全国手风琴演奏考级作品集(新编第一版)》(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李遇秋)

    2、《全国手风琴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最新修订本)》

    二、考试内容:

    1、《全国手风琴演奏考级作品集(新编第一版)》,考试要求见教材。

    2、《全国手风琴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最新修订本)》考试要求

    ①基本练习:1-8级的基本练习,按《全国手风琴演奏(业余)考级基本练习合集》的内容及要求进行考试;9、10级则在考试时由评委临场从3-8级的范围内抽查。

    ②乐曲:各级考生须在规定范围内自选练习曲一首、中国乐曲或外国乐曲一首,共计二首。

    三、考试要求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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