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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考生,在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不予投档。 中职单报高职的艺术类考生,参加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初中五年制艺术专业的考生考试,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应在地区中考前进行。 为了加强和规范省外艺术院校在我省招生工作的管理,凡拟在我省设立专业考试考点的院校,要求如下: (1)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教育部批准的8所参照院校(以下简称8所参照院校),可在我省设置专业考试考点; (2)在我省有指定性本科招生计划的院校(来函注明招生专业及人数),原则上不设置专业考试考点,但确因专业要求需设置专业考试考点的学校,须向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提交专业考试实施方案和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设置专业考试考点; (3)民办高校、独立院校和专科层次学校在我省不设置专业考试考点,在我省有招生任务的可直接使用我省统考(或相应专业考试)成绩,我省未开考的专业,由考生与学校联系。 2、文化考试 凡报考艺术类的考生,都必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考试时间为:6月7日、8日。 中职单报高职的考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单独考试,初中五年制的考生参加各地区组织的中考文化考试。 五、填报志愿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根据贵州省2008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院校(系、科)专业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按志愿表的填报要求,准确无误地填报志愿。参加全省美术设计类和音乐师范类统考的考生,可填报省内任何相应专业招生院校及专业,也可填报认可我省相应统考成绩的省外院校及专业;参加非师范类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等非统考专业的考生,应填报参加专业考试的院校及专业,也可填报认可我省相应专业考试成绩的其它院校及专业。 报考未分招生来源计划省外艺术院校的考生,按所持有关省外艺术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填报志愿,填报志愿的时间与高考文理科类考生同步。 填报志愿的具体要求,另文下发。 六、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 &nb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