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全国业余二胡考级演奏曲目要求
录入时间:2007-9-6 16:50    来  源:

1、选用教材要求:
     要求选用《全国二胡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第一套、第二套及第三套。考生既可选用某一套的某一个级别应试,也可以在这三套作品集同一级别的曲目中交叉选用应试。 

2、二胡考级内容:
    1)目录中有“*”标记的为必考曲目。
    2)除必考曲目外,考生还须在规定范围内按以下要求自选:一、二级自选练习曲3首、乐曲1首;三级至十级自选练习曲、乐曲各一首(第一套教材中,六级的必考练习曲为目录的第一、二首,考生自选其一)。
    3)五级以上(含五级)考生加试视奏。

3、其他:除视奏曲目外一律要求背谱。考试中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