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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中小学生来说,音乐教育的魅力并不在于知识、技能的传授,而是表现在启迪、激励、唤醒、感染和净化等效应上。所以我们说,基础教育阶段的音乐课,是人文学科的一个重要领域,是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之一。在我国,小学与初中阶段实行的是“九年义务教育”,也就是面向全体适龄儿童的必须接受的教育,这个阶段的音乐教育是提高全民素质的普及教育。而现行中小学音乐教学大纲器乐教学部份指的就是要面向全体学生的音乐文化教育、让每个学生都得到音乐的体验,在学习器乐的进程中学习音乐,提高素养,以至受益终生,这就决定了中小学音乐教育中的器乐教学的性质。由于器乐教学属于音乐教育的范畴,又是中小学音乐教育中重要内容的一部份,同音乐教育一样具有“审美性”、“教育性””,都是以音乐审美教育为宗旨的。 而音乐审美教育是学校音乐教育的核心。在电子琴教学理念中,我们应该牢固树立以审美为核心的教育理念,丰富学生的审美情感体验,使其具有一定的审美能力,让生活变得丰富多彩,人类变得文雅和充满爱心,这才是我们音乐教育的理想目标,因此,根据中小学音乐教育的任务和中澳音乐教育实验的要求,电子琴教学的目标一定要落实到培养学生对音乐的兴趣和爱好,树立终身学习音乐的愿望;帮助学生通过音乐的体验表达各种情感;懂得尊重自我和他人在音乐中的贡献;发展学生的音乐感悟能力、想象能力和创作能力;了解熟悉我国的民族音乐风格,学习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时代的作品、感知音乐中的民族风格和情感;积累一定的音乐文化知识;对其他学科产生兴趣和启发。因此,在电子琴教学中,应充分揭示音乐要素在音乐中的作用,让学生亲自感受到在音乐中最激动人心和极具表现的部分,而不是枯燥、单纯的技巧训练和灌输死记硬背的知识,以整体的方式来感悟体验音乐,教师必须注重趣味性,在各种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中贯穿审美教育,进而达到思想品德的熏陶、心灵的净化、性情的陶冶。如果在电子琴教学中忽视这些,一味追求电子琴技能技巧的操作、训练,甚至以学生演奏器乐的水平高低来评价音乐课堂教学的标准,必然不能达到教学目的。
二、结合电子琴实验教学内容与要求灵活运用教学方法。 我国著名音乐教育家吴斌老师在中澳培训会上说:中澳音乐教育实验项目中、学生在学习电子琴的过程关注的并不是电子琴的演奏技法,而是利用这种高科技的乐器所提供的各种表现的可能性,发展学生的创造性表现和即兴的表现,在这自由的表现中,学生获得了成功的喜悦,增强了对音乐的兴趣,同时培养了自信和勇气,充分体现了音乐教育的价值,因此,根据改编的《少儿电子琴》教材(1—10册)和九年制义务教学大纲具体中的要求,我们要以愉悦的教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