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08年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录入时间:2007-12-17 14:43    来  源:

各市、县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各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7〕9号)的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2008年我区将实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符合我区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二)有一定艺术专业基础。

二、考试时间、地点
(一)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考试时间为2008年1月23 日至1月28 日共六天,其中音乐类的《乐理》、《听音记谱》的考试时间为1月23日;报考此类专业的所有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广西师范大学考点参加考试。
(二)美术类专业:考试时间为 2008年1月 22日一天;桂林市、柳州市、河池市、梧州市、贺州市、来宾市等六个市的美术类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广西师范大学考点(地址:桂林市育才路15号)参加考试;南宁市、崇左市、北海市、玉林市、贵港市、钦州市、百色市、防城港市等八个市的美术类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广西艺术学院考点(地址:南宁市教育路7号)参加考试。
(三)播音与主持艺术(含专科、高职影视表演专业):考试时间为2008年1月17 日至1月 19日;报考此类专业的所有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广西民族大学(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参加考试。

三、报考办法及地点

(一)报名
  专业考试报名与文化考试报名同时进行。参加2008年艺术类专业全区统考的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本人凭学校或单位(街道办事处、乡政府)的学力证明或介绍信、身份证,于2007年 12月30日前到户口所在县(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办理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文化课统一考试(简称“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并填报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

(二)报名确认及考试地点
  已报名者持本人18位数字的《身份证》和户口所在地招生办提供的普通高考报名号,按以下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交纳专业考试报名考试费,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考点参加考试。
1. 桂林市、柳州市、河池市、梧州市、贺州市、来宾市等六个市的美术类考生于2008年1月19日、20日到广西师范大学考点育才校区(桂林市育才路15号)办理有关手续,并于2008年1月 22日到该考点参加考试。
2. 南宁市、崇左市、北海市、玉林市、贵港市、钦州市、百色市、防城港市等八个市的美术类考生于2008年1月19 日、 20日到广西艺术学院考点(南宁市教育路7号)办理有关手续,并于2008年 1月 22日到该考点参加考试。
3. 参加全区统考的音乐类、舞蹈类的考生于2008年1月20 日、 21日到广西师范大学考点育才校区(地址:桂林市育才路15号)办理有关手续,并于2008年1月23日至1月28日到该考点参加考试。
4. 报考全区统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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