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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准确,有基本的艺术表现能力。 3.中级程度(70-79分) ①能较为完整地演奏中级程度的考试曲目,基本胜任所演奏曲目的技术要求,音高、节奏较为准确,音色较为纯正。 ②基本掌握所选乐器的演奏方法,姿势较为正确,动作较为自如。 ③读谱较为准确,速度较为适宜。 ④对作品的诠释尚为准确,有一定的艺术表现能力。 4.次高级程度(80-89分) ①能较为完整地演奏次高级程度的考试曲目,较为胜任所演奏曲目的技术要求,音高、 节奏较为准确,音色较为纯正。 ②较为熟练地掌握所选乐器的演奏方法,姿势较为正确,动作较为自如。 ③读谱较为准确,速度较为适宜。 ④对作品的诠释较为准确,有较好的艺术表现能力。 5.高级程度(90分以上) ①能较为完整地演奏高级程度的考试曲目,胜任所演奏曲目的技术要求,音高、音色、节奏准确。 ②较为熟练地掌握所选乐器的演奏方法,姿势正确,动作自如。 ③读谱准确、速度适宜。 ④对作品的诠释准确,有良好的艺术表现能力。 (二)在考试中,考生的演奏如出现以下某一种失误,均予以扣分。 1.演奏方法不够规范,陈述作品不够完整,甚至时断时续。 2.读谱不够严谨,音高、节奏出现错误,音色欠佳。 3.速度与乐曲的要求有较大距离。 4.段落感觉不够分明,乐句划分不够清晰,演奏缺乏整体层次的安排和高潮的适当处理。 5.艺术表现与作品的要求有差距,风格不够纯正。如出现严重失误,已明显表现出“拔高”现象时,应降档打分。具体为:考生演奏中出现上述失误的二种,应降一档打分;如出现上述失误的前三种,应降二档打分;如全部失误,降至不及格档。
第三部分 基本乐科
一、视唱 (一)考试的基本内容。 1.视唱考试一律采用五线谱读谱。 2.在A、B两组视唱曲中,由考生本人随机抽取各一条。 3.视唱曲限定在一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大小调,和声大小调和民族五声调式。以基本音级为主,变化音级为辅。 4.视唱的程度包括级进、跳进的旋律音程,节奏包括单纯均等音符、附点音符、切分音、连音符、休止符在内的各种形态组合。
(二)评分标准 1.26-30:调式明确,调性稳定,音高准确,节奏正确,具备一定的音乐表现力。 2.19-25:调式明确,调性基本稳定,有个别音或音组的音高游离,节奏有小错,有一定的音乐表现力。 3.14-18:整体调式感比较明确,有部分段落离开原有调性但最终能够回到正确的调中心,音程关系有多处错误,不能处理好音程间的高低变化,有调性中心逐渐下滑或上移现象但不明显,节奏有部分错误。
4.6-13:调式感差、甚至听不出调式,调性随意漂移、没有确定的调性中心,虽然唱名基本正确,但音高关系紊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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