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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选剧目表演,满分为200分。 2.统考信息确认时间及地点 考生须持辽宁省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身份证等,于2007年12月24日至31日到沈阳音乐学院(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进行音乐舞蹈类专业统考信息确认。
3. 统考时间及地点 音乐舞蹈类专业统考于2008年1月21日至27日在沈阳音乐学院进行。 普通高校戏剧影视艺术类专业统考说明
1.专业考试科目、分值及相关要求 辽宁省戏剧影视艺术类统考专业总成绩满分为400分。 (1)影视表演专业 统考分为初试和复试。 初试内容:命题表演,满分为200分;自备朗诵(自选散文或小说片断,或一篇诗歌或一则寓言,限3分钟以内),满分为120分;自选歌曲(无伴奏),满分为80分。初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成绩。初试合格后方能参加复试。
复试内容:命题表演,满分为200分;形体(舞蹈或武术),满分为80分;朗诵,满分为70分;艺术展示(经主考教师同意,加试唱歌、舞蹈以外的如艺术体操、魔术、曲艺、器乐演奏等),满分为50分。
(2)导演专业 考试内容:影视作品分析(笔试),满分为150分;命题故事,满分为100分;命题表演,满分为80分;朗诵(自选散文或小说片断,或一篇诗歌或一则寓言,限3分钟以内),满分为70分。
(3)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考试内容:影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