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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分。 (1)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专业方向) 统考分为初试和复试。考试内容包括: 演唱:满分为200分。考生自选曲目一首,时间不超过4分钟。考生不自带伴奏,考试时提交乐谱一份,简、线谱均可; 演奏:满分为200分。考生自选相当于中级或以上乐曲一首,不超过6分钟; 听音与乐理,成绩不计入总分,只设合格线。 (2)音乐表演专业 ①演唱专业方向(美声、民族、流行) 统考分为初试和复试。考试内容包括: 演唱:满分为400分。考生自选曲目两首,总计时间不超过8分钟。考生不自带伴奏,考试时提交乐谱一份,简、线谱均可;
听音与乐理,成绩不计入总分,只设合格线。 ②演奏专业方向(非戏曲乐器) 统考分为初试和复试。考试内容包括: 演奏:满分为400分。考生自选相当于中级或以上练习曲、乐曲各一首,总计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不用伴奏; 听音与乐理,成绩不计入总分,只设合格线。 考生需自备各种乐器(钢琴、竖琴、大件打击乐器除外)。 (3)舞蹈学专业 统考分为初试和复试。考试内容包括: 基本素质测试:技巧、即兴表演,满分共为2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