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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前半小时进行合伴奏一次); 器乐副考时,演奏自选乐曲一首,时间不超过5分钟; 舞蹈副考时,自选舞蹈作品片段,时间不超过3分钟。 (2)舞蹈类:满分100分 考试内容为专业条件测试(占40%),舞蹈作品表演(占40%)(时间不超过3分钟),舞蹈即兴表演(占20%),考试形式为面试。 (3)美术类:满分300分 素描(100分)、色彩(100分)、速写(100分)三门。考试时间为素描210分钟、色彩210分钟、速写60分钟。
3.考点与考试时间 2008年艺术统考美术考点设在宁夏大学A区(行政区)宁夏大学美术学院,音乐、舞蹈考点设在宁夏大学A区宁夏大学音乐学院。 报考音乐类专业、舞蹈类专业、美术类专业的考生于2008年1月11日下午在考点查看笔试考场及面试时间安排,美术类专业考试时间为2008年1月12日-13日,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考试时间为2008年1月12日-15日。报音乐类且选考声乐的考生可于2008年1月11日到宁夏大学音乐学院合伴奏。 (三)艺术统考组织管理要求 1.命题 由宁夏教育考试院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在封闭条件下进行命题,试题的命制、试卷的印制和保管按照有关保密工作规定进行。 |